利未记八至十章说到事奉的条例,也可说是祭司的条例。在本篇信息,我们要看其中的要义。
一至七章献祭的条例是说到祭物,八至十章事奉的条例是说到祭司。在此我们看见神话语的思路,先有帐幕,其次有祭物,然后有祭司,三者次序不可颠倒。有了帐幕就需要有祭物;有了祭物,还需要有祭司。
帐幕是把神带到人这里,祭物是把人带到神那里。帐幕是一个范围,能给我们进入,给我们经历;祭物乃是食物,能给神接受,也给我们享受。然而,若是只有帐幕和祭物,而没有祭司,就好像机器和工厂都有了,却没有作工的人,机器和工厂的功用仍然显不出来。照样,帐幕和祭物两面的功用,完全维系在祭司身上。所以有了帐幕、祭物,还要有祭司。
帐幕、祭物、祭司这三项都说到主自己。帐幕描写主,祭物代表主,祭司让我们看见主。由此可见,主的确是丰富、多方的。仅仅主是帐幕的这一面,就满了丰富。帐幕的材料、层次、器具、所包含的数字、以及里里外外的讲究,不知有多丰富,而那不过是许多丰富中的一部分。
说到祭物,最少有五种祭说明主的丰富(一3,二1,三1,四3,五6)。此外,还有摇祭、举祭和奠祭(七34,二三13)。在五种祭里,有动物,有植物。在动物这面,有脂油、外皮、肉连同腿和胸这许多讲究。在植物这面,光是素祭的饼就有好几种(二1,4~7)。这些都给我们看见主的丰富。然而,光有帐幕、祭物还不够,还必须有祭司。
在祭司身上,我们看见主另一面的丰富;祭司乃是关乎在神面前的事奉。照利未记的记载,祭司的条例不仅说到亚伦,也说到亚伦的儿子们,这就把主和一切属乎主的人联在一起。亚伦预表主耶稣作大祭司,亚伦的儿子们预表众信徒作神的祭司。所以,这些祭司事奉的条例,是实际的说到主耶稣和众信徒如何在神面前作祭司。
关于事奉条例这一段包括三个重点:第一,祭司如何受膏并承接圣职(八1~36)。第二,祭司如何尽职(九1~24)。第三,关于祭司事奉的警告,让我们看见祭司若干罪,会如何失去祭司事奉的职分(十1~20)。
在八章,我们看见祭司需要先受膏,并承接圣职;承接圣职原文意思是双手充满。亚伦承接圣职时,他虚空的双手就被充满。这意思是,我们绝对不能空手作祭司;我们事奉神,双手必须是充满的。
祭司亚伦受膏承接圣职时,要穿上祭司服(7~9,12~13),最后要献祭(14~29)。亚伦所穿的衣服与所献的祭物,预表主的身位与工作,意即祂的所是与所作。亚伦身上所穿的衣服,说到主耶稣的所是;他手里所献的祭物,说到主耶稣的所作。献上的祭物,乃是说出基督救赎的工作。因着主耶稣的所是和所作是这样齐备,祂才能作我们的大祭司,负我们一切的责任。
出埃及二十八章特别说到大祭司所穿的衣服有何种讲究。从大祭司所穿的衣服以及所献的祭物,我们看见主的所是何等完全,祂的所作何等完备。主耶稣若没有这样的身位与工作,就没有资格作神的大祭司。同样的,人在神面前能得到祭司的职分,完全在于其所是和所作;他是个怎样的人,过怎样的生活,要断定他是否合乎神的条件,够不够资格作祭司。因此,我们必须注意,一个祭司的为人生活,与他承接祭司的职分有绝对的关系。
人、事、物都需要有神的成分
祭司在穿衣受膏之前,需要先洗身,就是全身都要洗净(利八6)。这指明祭司在承接圣职前,要脱去所有的污秽。洗身之后要穿上祭司服(7),就是穿上基督,接着就是受膏。当祭司承接圣职时,要用膏油把帐幕和帐幕里的器皿,祭司和祭司的衣服全都膏抹过(10~12)。这意思是要叫一切受膏的,不论是事奉的人,或一切与事奉有关的事与物,都有神的成分。
祭司受膏之后,接着要献上赎罪祭。祭司受膏前的洗身,不过是解决身上的污秽,但在神面前还有罪的问题,所以还需要献上赎罪祭(14)。然后献上燔祭,表明事奉神的人需要成为燔祭,完全绝对的为着神(18)。第三,要用祭牲的血抹在祭司的右耳垂、右手和右脚的大拇指上(22~24,出二九19~20)。这是为着除去肢体的罪,叫我们能与神相安。利未记八章三十节还说到要弹血和膏油在祭司衣服上,使祭司分别为圣。血含示基督的救赎与了结,膏油含示基督的灵使我们有新生的起头。祭司被了结,蒙救赎,受膏,有新生的起头,有神的成分,成为圣别,结果就能与神一同享受基督(31)。
三十三节指明,亚伦和他的儿子们承接圣职时,需要在会幕里住七天。七天是指完全的时期,表明作祭司的人不仅开始时如此,并要一直作到主来。祭司要一直这样除去污秽,脱离罪,穿上基督,受膏,在事奉的事上有神的成分;并且要把自己献给神作燔祭,靠着祭牲的血除罪并得蒙洁净,而有神的膏油涂抹,满有神的成分,被分别为圣,并与神一同享受基督。人惟有如此才能作祭司;必须具备这么多面的经历,才够格承接圣职。所以,今天若有人要作神的祭司,事奉神,不是光读神学或懂圣经就可以,乃要有以上所说的经历,才能在神面前尽祭司的职分。
在亚伦和他儿子们承接圣职的七天之后,次日,就是第八天,摩西召了亚伦和他儿子们,并以色列的众长老来,开始引进祭司的事奉(九1)。这预表一切祭司的事奉,都必须在复活里。我们尽祭司的职分,完全不是在天然的范围里,乃是在复活的范围里。
在九章,我们看见亚伦作大祭司要为自己和以色列人献上赎罪祭、燔祭、素祭与平安祭(2~4,18)。这表征基督将自己献上,作我们的赎罪祭,对付我们的罪,解决我们和神之间罪的难处。燔祭预表基督作我们的燔祭满足神,使我们能完全奉献,为神而活。素祭预表基督要作神与人的食物,使我们在祂里面过生活。平安祭预表基督已除去我们的罪,我们的一切都是为着神,我们就能与神相安,一同享受基督,以基督为我们的食物和满足。
亚伦献祭之后,耶和华的荣光就向众民显现(22~23)。这预表我们照着神的定规,不照着自己的拣选,以基督为祭来事奉神的时候,就会经历神的荣耀向我们显现,使我们得以活在神的荣耀中。
事奉条例的最后一段,在十章记载了亚伦的儿子拿答、亚比户作祭司干罪的事,以此作为警告。千万不要把这章内容仅仅看作是他们犯罪的记录。这件事乃是要提醒并警告所有作祭司的,给他们看见祭司在尽职时犯了什么样的罪,会叫他们失去祭司的职分,甚至导致在事奉上死亡。这一章记载虽然简短,其中的警告却包含多面。
关于对祭司的警告,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。第一,作祭司事奉神要绝对照着神的指示和吩咐。在出埃及记中,我们看见第一个祭司不是亚伦,乃是摩西(二四12~14)。摩西事奉神,他所作的一切都是照着山上的样式,照着神所吩咐的去作(二五9,40,徒七44)。今天的基督徒中间,常说到要听神的吩咐,殊不知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。人如果要学习事奉神,第一要学的功课,就是在神面前敬畏的说,“凡神所没有吩咐的,我都不作。我不能作任何一件事,是神所没有吩咐过的。我更不能作任何一件事,是不符合神所吩咐的。”换句话说,我们不能在事奉神的事上作主,不能发起任何事奉神的事。发起的是神,作主的是神。利未记给我们看见,拿答、亚比户的错误和失败,乃是献上了凡火(十1上)。他们作了神所没有吩咐的事,自己有所发起,采取主动而妄自作主。这样的人会在祭司的职分上招致死亡(1下~2)。
第二,作祭司的人绝不能带着自己、天然的东西事奉神。按着神的定规,祭司到圣所烧香,必须用祭坛上焚烧燔祭的火(十六12~13)。这个火有两层的讲究:第一是从神面前出来的(九24),第二是焚烧流过血的祭牲(十六1~3,6),为着对付罪。祭司必须拿这个燔祭坛上的火烧香,这香升到神面前才是馨香之气。
拿答、亚比户的失败是献上了凡火。“凡”这字是指天然的东西。凡火的意思是:第一,是出于自己,不是出于神的;第二,罪的问题还未对付。因此,凡火所烧的香根本不能达到神那里,不能蒙神悦纳;而且这样作乃是亵渎神,以为罪的问题不必解决,就能把馨香之气献给神。罪人要蒙神悦纳,必须先学习接受基督的救赎;若不接受基督的救赎,只凭自己所有、所作的献上给神,这对神乃是亵渎。所以在原则上,拿答、亚比户犯了和该隐同样的错。该隐怎样不靠着救赎,而靠着自己所有的想蒙神悦纳(创四3);拿答、亚比户献上凡火,也是一样的原则。因此,他们都遭到神的对付与击打(5~12,利十1~2)。
献凡火的事例,乃是警告所有事奉神的人,绝不可把自己的、天然的、并非出乎神的、没有经过救赎的,拿来献给神。若是这样,在事奉神的事上定规遭遇死亡。我们献给神的一切,必须是从神而来,必须经过救赎,才是圣的,才能叫我们在神面前的事奉蒙悦纳。
第三,事奉神的祭司绝不可受人的影响,连至近的亲属也不可。当亚伦的两个儿子死了,摩西立刻告诉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说,“不可蓬头散发,也不可撕裂衣裳,免得你们死亡,……只是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,要为耶和华所燃起的火哀哭。”(6。)这说出拿答、亚比户虽是亚伦的亲儿子,是家中的亲兄弟,但身负祭司职任的人一点不可因他们的遭遇受影响。以色列人可以为他们哀哭,但亚伦家的祭司们不可以。他们不能让这事使他们的祭司职分受到一点影响。
在事奉上牵涉到人的情感,是一件严肃的事。我们都会在情感上受人的影响。请想想看,亚伦在一天之内死了两个儿子,他在情感上如何受得了;即使对摩西来说,也是一件难以承受的事。然而摩西能把情感摆在死地,告诉他的哥哥亚伦和亚伦的儿子们说,不可蓬头散发,不可撕裂衣裳。他们不能受影响,在神面前要照旧事奉,因为那天是他们承接圣职的日子(6~7)。摩西说这